申办各类签证所需提交的材料
2018-08-14 02:15
请根据你的赴华主要事由,选择申请相应种类的签证:

签证种类

适用情形

 

  C

  执行乘务、航空、航运任务的国际列车乘务员、国际航空器机组人员、国际航行船舶的船员及船员随行家属和从事国际道路运输的汽车驾驶员

 

  D

  赴中国永久居留的人员

 

  F

  赴中国从事交流、访问、考察等活动的人员

 

  G

  经中国过境的人员

 

  J1

  常驻(居留超过180日)中国新闻机构的外国常驻记者

 

  J2

  赴中国进行短期(停留不超过180日)采访报道的外国记者

 

  L

  赴中国旅游人员

 

  M

  赴中国进行商业贸易活动的人员

 

  Q1

  因家庭团聚申请赴中国居留的中国公民的家庭成员(配偶、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配偶的父母)和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家庭成员(配偶、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配偶的父母),以及因寄养等原因申请入境居留的人员

 

  Q2

  赴中国短期(不超过180日)探亲的居住在中国境内的中国公民的亲属和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亲属

 

  R

  中国需要的外国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门人才

 

  S1

  赴中国长期(超过180日)探亲的因工作、学习等事由在中国境内居留的外国人的配偶、父母、未满18周岁的子女、配偶的父母,以及因其他私人事务需要在中国境内居留的人员

 

  S2

  赴中国短期(不超过180日)探亲的因工作、学习等事由在中国境内停留居留的外国人的家庭成员(配偶、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配偶的父母)以及因其他私人事务需要在中国境内停留的人员

 

  X1

  在中国境内长期(超过180日)学习的人员

 

  X2

  在中国境内短期(不超过180日)学习的人员

 

Z

         在中国境内工作的人员

 

 L字签证  

(一)护照:有效期为6个月以上、有空白签证页的护照原件及护照照片资料页复印件1份。  
(二)签证申请表及照片:1份《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证申请表》(V2013)及1张粘贴在申请表上的照片。  
(三)合法停留或居留证明(适用于非坦桑尼亚公民):需提供在所在国合法停留、居留、工作、学习的有效证明或有效签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四)原中国护照或原中国签证(适用于曾有中国国籍,后加入外国国籍者):如你系首次申请中国签证,须提供原中国护照原件及护照照片资料页复印件;如你曾获中国签证并持新换发的外国护照申请签证,须提供原外国护照照片资料页及曾获得的中国签证复印件。如外国护照所记载的姓名与原中国护照/中国签证不一致,还须提供有关官方出具的更改姓名的证明文件。   
)往返机票订单和酒店订单等行程材料;或中国境内单位或者个人出具的邀请函件,该邀请函须包含以下内容:1、被邀请人个人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等;2、被邀请人行程安排信息:抵离日期、旅游地点等;3、邀请单位或邀请人信息:邀请单位名称或邀请人姓名、联系电话、地址、单位印章、法定代表或邀请人签字等。  
请注意:  
申请人应确保所提供的申请材料真实无误,任何不实、误导或不完整均可能导致签证申请被拒绝或被拒绝进入中国。  
邀请函可以是传真件、复印件或打印件。必要时,领事官员可能要求申请人提供邀请函原件,或提供补充证明文件,或要求申请人接受面谈。  
领事官员依据申请个案决定是否颁发签证、以及签证的种类、有效期、停留期限和入境次数。  
  
M字签证  
(一)护照:有效期为6个月以上、有空白签证页的护照原件及护照照片资料页复印件1份。  
(二)签证申请表及照片:1份《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证申请表》(V2013)及1张粘贴在申请表上的照片。  
(三)合法停留或居留证明(适用于非坦桑尼亚公民):需提供在所在国合法停留、居留、工作、学习的有效证明或有效签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四)原中国护照或原中国签证(适用于曾有中国国籍,后加入外国国籍者):如你系首次申请中国签证,须提供原中国护照原件及护照照片资料页复印件;如你曾获中国签证并持新换发的外国护照申请签证,须提供原外国护照照片资料页及曾获得的中国签证复印件。如外国护照所记载的姓名与原中国护照/中国签证不一致,还须提供有关官方出具的更改姓名的证明文件。  
)中国境内贸易合作方出具的商务活动文件、经贸交易会请柬等邀请函件。该邀请函须包含以下内容:1、被邀请人个人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等;2、被邀请人访问信息:来华事由、抵离日期、访问地点、与邀请单位或邀请人关系、费用来源等;3、邀请单位信息:邀请单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单位印章、法定代表或单位邀请人签字等。  
请注意:  
申请人应确保所提供的申请材料真实无误,任何不实、误导或不完整均可能导致签证申请被拒绝或被拒绝进入中国。  
邀请函可以是传真件、复印件或打印件。必要时,领事官员可能要求申请人提供邀请函原件,或提供补充证明文件,或要求申请人接受面谈。  
领事官员依据申请个案决定是否颁发签证、以及签证的种类、有效期、停留期限和入境次数。  
   
F字签证  
(一)护照:有效期为6个月以上、有空白签证页的护照原件及护照照片资料页复印件1份。  
(二)签证申请表及照片:1份《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证申请表》(V2013)及1张粘贴在申请表上的照片。  
(三)合法停留或居留证明(适用于非坦桑尼亚公民): 需提供在所在国合法停留、居留、工作、学习的有效证明或有效签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四)原中国护照或原中国签证(适用于曾有中国国籍,后加入外国国籍者):如你系首次申请中国签证,须提供原中国护照原件及护照照片资料页复印件;如你曾获中国签证并持新换发的外国护照申请签证,须提供原外国护照照片资料页及曾获得的中国签证复印件。如外国护照所记载的姓名与原中国护照/中国签证不一致,还须提供有关官方出具的更改姓名的证明文件。   
)中国境内有关单位出具的邀请函件。该邀请函须包含以下内容:1、被邀请人个人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等;2、被邀请人访问信息:来华事由、抵离日期、访问地点、与邀请单位或邀请人关系、费用来源等;3、邀请单位信息:邀请单位名称或邀请人姓名、地址、联系电话、单位印章、法定代表或单位邀请人签字等。  
请注意:  
申请人应确保所提供的申请材料真实无误,任何不实、误导或不完整均可能导致签证申请被拒绝或被拒绝进入中国。  
邀请函可以是传真件、复印件或打印件。必要时,领事官员可能要求申请人提供邀请函原件,或提供补充证明文件,或要求申请人接受面谈。  
领事官员依据申请个案决定是否颁发签证、以及签证的种类、有效期、停留期限和入境次数。  
   
Q1字签证  
(一)护照:有效期为6个月以上、有空白签证页的护照原件及护照照片资料页复印件1份。  
(二)签证申请表及照片:1份《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证申请表》(V2013)及1张粘贴在申请表上的照片。   
(三)合法停留或居留证明(适用于非坦桑尼亚公民): 需提供在所在国合法停留、居留、工作、学习的有效证明或有效签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四)原中国护照或原中国签证(适用于曾有中国国籍,后加入外国国籍者):如你系首次申请中国签证,须提供原中国护照原件及护照照片资料页复印件;如你曾获中国签证并持新换发的外国护照申请签证,须提供原外国护照照片资料页及曾获得的中国签证复印件。如外国护照所记载的姓名与原中国护照/中国签证不一致,还须提供有关官方出具的更改姓名的证明文件。   
)如系家庭团聚事由,须提供:  
1.  居住在中国境内的中国公民或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出具的邀请函件,该邀请函须包含以下内容:A. 被邀请人个人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等;B. 被邀请人访问信息:来华事由、拟抵达日期、拟居留地点、拟居留期限、与邀请人关系、费用来源等;C.邀请人信息:邀请人姓名、联系电话、地址、邀请人签字等。  
2. 邀请人的中国身份证复印件或外国人护照及永久居留证复印件;  
3 .申请人与邀请人之间的家庭成员关系(配偶、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配偶的父母)证明(结婚证、出生证、公安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或亲属关系公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  
4. 如申请人为未成年人(不满18岁),须提供除邀请人以外的申请人父母签署的同意申请人前往中国长期团聚的同意书。  
(六)  如系寄养事由,须提供:  
1. 中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寄养委托公证或经过所在国或中国公证认证的寄养委托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2. 委托人的护照原件、复印件及其与被寄养儿童的亲属关系证明(结婚证、出生证、公安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或亲属关系公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3. 接受寄养的受托人出具的同意接受寄养函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4.寄养儿童的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中国公民的,还应提供儿童出生时中国籍父母在境外定居证明的复印件。  
请注意:  
申请人应确保所提供的申请材料真实无误,任何不实、误导或不完整均可能导致签证申请被拒绝或被拒绝进入中国。  
邀请函可以是传真件、复印件或打印件。必要时,领事官员可能要求申请人提供邀请函原件,或提供补充证明文件,或要求申请人接受面谈。  
领事官员依据申请个案决定是否颁发签证、以及签证的种类、有效期、停留期限和入境次数。  
Q1字签证入境中国的外国人,应当自入境之日起30日内向拟居留的县及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办理居留证件。  
   
Q2字签证  
(一)护照:有效期为6个月以上、有空白签证页的护照原件及护照照片资料页复印件1份。  
(二)签证申请表及照片:1份《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证申请表》(V2013)及1张粘贴在申请表上的照片。  
三)合法停留或居留证明(适用于非坦桑尼亚公民): 需提供在所在国合法停留、居留、工作、学习的有效证明或有效签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四)原中国护照或原中国签证(适用于曾有中国国籍,后加入外国国籍者):如你系首次申请中国签证,须提供原中国护照原件及护照照片资料页复印件;如你曾获中国签证并持新换发的外国护照申请签证,须提供原外国护照照片资料页及曾获得的中国签证复印件。如外国护照所记载的姓名与原中国护照/中国签证不一致,还须提供有关官方出具的更改姓名的证明文件。   
)居住在中国境内的中国公民或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公民出具的邀请函件。该邀请函须包含以下内容:1、被邀请人个人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等;2、被邀请人访问信息:来华事由、抵离日期、访问地点、与邀请人关系、费用来源等;3、邀请人信息:姓名、联系电话、地址、邀请人签字等。  
)邀请人的中国身份证复印件或外国人护照及永久居留证复印件。  
请注意:  
申请人应确保所提供的申请材料真实无误,任何不实、误导或不完整均可能导致签证申请被拒绝或被拒绝进入中国。  
邀请函可以是传真件、复印件或打印件。必要时,领事官员可能要求申请人提供邀请函原件,或提供补充证明文件,或要求申请人接受面谈。  
领事官员依据申请个案决定是否颁发签证、以及签证的种类、有效期、停留期限和入境次数。  
   
S1字签证  
(一)护照:有效期为6个月以上、有空白签证页的护照原件及护照照片资料页复印件1份。  
(二)签证申请表及照片:1份《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证申请表》(V2013)及1张粘贴在申请表上的照片。   
(三)合法停留或居留证明(适用于非坦桑尼亚公民): 需提供在所在国合法停留、居留、工作、学习的有效证明或有效签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四)原中国护照或原中国签证(适用于曾有中国国籍,后加入外国国籍者):如你系首次申请中国签证,须提供原中国护照原件及护照照片资料页复印件;如你曾获中国签证并持新换发的外国护照申请签证,须提供原外国护照照片资料页及曾获得的中国签证复印件。如外国护照所记载的姓名与原中国护照/中国签证不一致,还须提供有关官方出具的更改姓名的证明文件。   
)在中国境内居留的外国人出具的邀请函件。该邀请函须包含以下内容:1、被邀请人个人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等;2、被邀请人访问信息:来华事由、拟抵达日期、拟居留地点、拟居留期限、与邀请人关系、费用来源等;3、邀请人信息:姓名、联系电话、地址、邀请人签字等。  
)邀请人的护照及居留证件复印件;  
(七)申请人与邀请人之间的亲属关系(配偶、父母、未满18周岁的子女、配偶的父母)证明(结婚证、出生证、公安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或亲属关系公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  
请注意:  
申请人应确保所提供的申请材料真实无误,任何不实、误导或不完整均可能导致签证申请被拒绝或被拒绝进入中国。  
邀请函可以是传真件、复印件或打印件。必要时,领事官员可能要求申请人提供邀请函原件,或提供补充证明文件,或要求申请人接受面谈。  
领事官员依据申请个案决定是否颁发签证、以及签证的种类、有效期、停留期限和入境次数。  
S1字签证入境中国的外国人,应当自入境之日起30日内向拟居留的县及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办理居留证件。

 

S2字签证  

(一)护照:有效期为6个月以上、有空白签证页的护照原件及护照照片资料页复印件1份。  
(二)签证申请表及照片:1份《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证申请表》(V2013)及1张粘贴在申请表上的照片。   
(三)合法停留或居留证明(适用于非坦桑尼亚公民): 需提供在所在国合法停留、居留、工作、学习的有效证明或有效签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四)原中国护照或原中国签证(适用于曾有中国国籍,后加入外国国籍者):如你系首次申请中国签证,须提供原中国护照原件及护照照片资料页复印件;如你曾获中国签证并持新换发的外国护照申请签证,须提供原外国护照照片资料页及曾获得的中国签证复印件。如外国护照所记载的姓名与原中国护照/中国签证不一致,还须提供有关官方出具的更改姓名的证明文件。   
)如系短期探亲,须提供:  
1. 邀请人(具体指因工作、学习等事由在中国境内停留居留的外国人)的护照及居留证件复印件;  
2. 邀请人出具的邀请函件。该邀请函须包含以下内容:A. 被邀请人个人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等;B. 被邀请人访问信息:来华事由、抵离日期、访问地点、与邀请人关系、费用来源等;C. 邀请人信息:姓名、联系电话、地址、邀请人签字等。  
3. 申请人与邀请人之间的家庭成员亲属关系(配偶、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配偶的父母)证明(结婚证、出生证、公安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或亲属关系公证书等)复印件。  
(六)如系私人事务,须根据领事官员要求提供有关私人事务证明材料。  
请注意:  
申请人应确保所提供的申请材料真实无误,任何不实、误导或不完整均可能导致签证申请被拒绝或被拒绝进入中国。  
邀请函可以是传真件、复印件或打印件。必要时,领事官员可能要求申请人提供邀请函原件,或提供补充证明文件,或要求申请人接受面谈。  
领事官员依据申请个案决定是否颁发签证、以及签证的种类、有效期、停留期限和入境次数。

X1字签证  
(一)护照:有效期为6个月以上、有空白签证页的护照原件及护照照片资料页复印件1份。  
(二)签证申请表及照片:1份《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证申请表》(V2013)及1张粘贴在申请表上的照片。   
(三)合法停留或居留证明(适用于非坦桑尼亚公民): 需提供在所在国合法停留、居留、工作、学习的有效证明或有效签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四)原中国护照或原中国签证(适用于曾有中国国籍,后加入外国国籍者):如你系首次申请中国签证,须提供原中国护照原件及护照照片资料页复印件;如你曾获中国签证并持新换发的外国护照申请签  证,须提供原外国护照照片资料页及曾获得的中国签证复印件。如外国护照所记载的姓名与原中国护照/中国签证不一致,还须提供有关官方出具的更改姓名的证明文件。   
(五)中国境内招收单位出具的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六)《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JW201JW202表)原件及复印件。  
请注意:  
申请人应确保所提供的申请材料真实无误,任何不实、误导或不完整均可能导致签证申请被拒绝或被拒绝进入中国。  
必要时,领事官员可能要求申请人提供提供补充证明文件,或要求申请人接受面谈。  
领事官员依据申请个案决定是否颁发签证、以及签证的种类、有效期、停留期限和入境次数。  
X1字签证入境中国的外国人,应当自入境之日起30日内向拟居留的县及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办理居留证件。
   
X2字签证  
(一)护照:有效期为6个月以上、有空白签证页的护照原件及护照照片资料页复印件1份。  
(二)签证申请表及照片:1份《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证申请表》(V2013)及1张粘贴在申请表上的照片。  
(三)合法停留或居留证明(适用于非坦桑尼亚公民): 需提供在所在国合法停留、居留、工作、学习的有效证明或有效签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四)原中国护照或原中国签证(适用于曾有中国国籍,后加入外国国籍者):如你系首次申请中国签证,须提供原中国护照原件及护照照片资料页复印件;如你曾获中国签证并持新换发的外国护照申请签证,须提供原外国护照照片资料页及曾获得的中国签证复印件。如外国护照所记载的姓名与原中国护照/中国签证不一致,还须提供有关官方出具的更改姓名的证明文件。   
(五)中国境内招收单位出具的录取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  
请注意:  
申请人应确保所提供的申请材料真实无误,任何不实、误导或不完整均可能导致签证申请被拒绝或被拒绝进入中国。  
必要时,领事官员可能要求申请人提供补充证明文件,或要求申请人接受面谈。  
领事官员依据申请个案决定是否颁发签证、以及签证的种类、有效期、停留期限和入境次数。  
   
Z字签证  
(一)护照:有效期为6个月以上、有空白签证页的护照原件及护照照片资料页复印件1份。  
(二)签证申请表及照片:1份《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证申请表》(V2013)及1张粘贴在申请表上的照片。   
(三)合法停留或居留证明(适用于非坦桑尼亚公民): 需提供在所在国合法停留、居留、工作、学习的有效证明或有效签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四)原中国护照或原中国签证(适用于曾有中国国籍,后加入外国国籍者):如你系首次申请中国签证,须提供原中国护照原件及护照照片资料页复印件;如你曾获中国签证并持新换发的外国护照申请签证,须提供原外国护照照片资料页及曾获得的中国签证复印件。如外国护照所记载的姓名与原中国护照/中国签证不一致,还须提供有关官方出具的更改姓名的证明文件。   
(五)还须提供下列五项证明材料之一:  
1.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签发的《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工作期限不超过90日的,还需提供《外国人在中国短期工作证明》,且申请人须在《外国人在中国短期工作证明》上注明的起始工作日期前申请签证,工作时间不能超过《外国人在中国短期工作证明》所注期限。  
2. 外国专家局签发的《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证》。  
3.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签发的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明》。  
4. 文化行政主管部门签发的商业性文艺演出批件(只适用于来华进行商业演出的申请人):演出期限不超过90日的,还需提供《外国人在中国短期工作证明》,且申请人须在《外国人在中国短期工作证明》上注明的起始工作日期前申请签证,演出时间不能超过《外国人在中国短期工作证明》所注工作期限。  
5.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签发的《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从事海上石油作业邀请信》。  
请注意:  
申请人应确保所提供的申请材料真实无误,任何不实、误导或不完整均可能导致签证申请被拒绝或被拒绝进入中国。  
必要时,领事官员可能要求申请人提供补充证明文件,或要求申请人接受面谈。  
领事官员依据申请个案决定是否颁发签证、以及签证的种类、有效期、停留期限和入境次数。  
Z字签证入境中国的外国人,应当自入境之日起30日内向拟居留的县及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办理居留证件,签证上标注入境后可停留30的除外。  
   
J1字签证  
(一)护照:有效期为6个月以上、有空白签证页的护照原件及护照照片资料页复印件1份。  
(二)签证申请表及照片:1份《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证申请表》(V2013)及1张粘贴在申请表上的照片。   
(三)合法停留或居留证明(适用于非坦桑尼亚公民): 需提供在所在国合法停留、居留、工作、学习的有效证明或有效签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四)原中国护照或原中国签证(适用于曾有中国国籍,后加入外国国籍者):如你系首次申请中国签证,须提供原中国护照原件及护照照片资料页复印件;如你曾获中国签证并持新换发的外国护照申请签证,须提供原外国护照照片资料页及曾获得的中国签证复印件。如外国护照所记载的姓名与原中国护照/中国签证不一致,还须提供有关官方出具的更改姓名的证明文件。   
(五)中国外交部新闻司签发的签证通知函及记者所在媒体出具的公函。(申请人应至少提前30天与中国使领馆新闻处联系,办妥相关手续。详情请见外国记者新闻中心链接:http://ipc.fmprc.gov.cn/chn/bszn/t715590.htm  
请注意:  
申请人应确保所提供的申请材料真实无误,任何不实、误导或不完整均可能导致签证申请被拒绝或被拒绝进入中国。  
签证通知函和公函可以是传真件、复印件或打印件。必要时,领事官员可能要求申请人提供有关函件原件,或提供补充证明文件,或要求申请人接受面谈。  
领事官员依据申请个案决定是否颁发签证、以及签证的种类、有效期、停留期限和入境次数。  
J1字签证入境中国的外国人,应当自入境之日起30日内向拟居留的县及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办理居留证件。  
   
J2字签证  
(一)护照:有效期为6个月以上、有空白签证页的护照原件及护照照片资料页复印件1份。  
(二)签证申请表及照片:1份《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证申请表》(V2013)及1张粘贴在申请表上的照片。  
(三)合法停留或居留证明(适用于非坦桑尼亚公民): 需提供在所在国合法停留、居留、工作、学习的有效证明或有效签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四)原中国护照或原中国签证(适用于曾有中国国籍,后加入外国国籍者):如你系首次申请中国签证,须提供原中国护照原件及护照照片资料页复印件;如你曾获中国签证并持新换发的外国护照申请签证,须提供原外国护照照片资料页及曾获得的中国签证复印件。如外国护照所记载的姓名与原中国护照/中国签证不一致,还须提供有关官方出具的更改姓名的证明文件。   
(五)中国外交部新闻司或有关被授权单位的签证通知函及记者所在媒体出具的公函。(申请人应至少提前30天与中国使领馆新闻处联系,办妥相关手续。 详情请见外国记者新闻中心链接:http://ipc.fmprc.gov.cn/chn/bszn/t715619.htm  
请注意:  
申请人应确保所提供的申请材料真实无误,任何不实、误导或不完整均可能导致签证申请被拒绝或被拒绝进入中国。  
签证通知函和公函可以是传真件、复印件或打印件。必要时,领事官员可能要求申请人提供有关函件原件,或提供补充证明文件,或要求申请人接受面谈。  
领事官员依据申请个案决定是否颁发签证、以及签证的种类、有效期、停留期限和入境次数。  
   
C字签证  
(一)护照:有效期为6个月以上、有空白签证页的护照原件及护照照片资料页复印件1份。  
(二)签证申请表及照片:1份《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证申请表》(V2013)及1张粘贴在申请表上的照片。   
(三)合法停留或居留证明(适用于非坦桑尼亚公民): 需提供在所在国合法停留、居留、工作、学习的有效证明或有效签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四)原中国护照或原中国签证(适用于曾有中国国籍,后加入外国国籍者):如你系首次申请中国签证,须提供原中国护照原件及护照照片资料页复印件;如你曾获中国签证并持新换发的外国护照申请签证,须提供原外国护照照片资料页及曾获得的中国签证复印件。如外国护照所记载的姓名与原中国护照/中国签证不一致,还须提供有关官方出具的更改姓名的证明文件。   
(五)外国运输公司出具的担保函或中国境内有关单位出具的邀请函。  
请注意:  
申请人应确保所提供的申请材料真实无误,任何不实、误导或不完整均可能导致签证申请被拒绝或被拒绝进入中国。  
邀请函可以是传真件、复印件或打印件。必要时,领事官员可能要求申请人提供邀请函原件,或提供补充证明文件,或要求申请人接受面谈。  
领事官员依据申请个案决定是否颁发签证、以及签证的种类、有效期、停留期限和入境次数。  
   
G字签证  
(一)护照:有效期为6个月以上、有空白签证页的护照原件及护照照片资料页复印件1份。  
(二)签证申请表及照片:1份《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证申请表》(V2013)及1张粘贴在申请表上的照片。   
(三)合法停留或居留证明(适用于非坦桑尼亚公民): 需提供在所在国合法停留、居留、工作、学习的有效证明或有效签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四)原中国护照或原中国签证(适用于曾有中国国籍,后加入外国国籍者):如你系首次申请中国签证,须提供原中国护照原件及护照照片资料页复印件;如你曾获中国签证并持新换发的外国护照申请签证,须提供原外国护照照片资料页及曾获得的中国签证复印件。如外国护照所记载的姓名与原中国护照/中国签证不一致,还须提供有关官方出具的更改姓名的证明文件。   
(五)赴目的地国家或地区的已确定日期和座位的联程机(车、船)票。  
请注意:  
申请人应确保所提供的申请材料真实无误,任何不实、误导或不完整均可能导致签证申请被拒绝或被拒绝进入中国。  
必要时,领事官员可能要求申请人提供补充证明文件,或要求申请人接受面谈。  
领事官员依据申请个案决定是否颁发签证、以及签证的种类、有效期、停留期限和入境次数。  
   
R字签证  
(一)护照:有效期为6个月以上、有空白签证页的护照原件及护照照片资料页复印件1份。  
(二)签证申请表及照片:1份《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证申请表》(V2013)及1张粘贴在申请表上的照片。  
(三)合法停留或居留证明(适用于非坦桑尼亚公民): 需提供在所在国合法停留、居留、工作、学习的有效证明或有效签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四)原中国护照或原中国签证(适用于曾有中国国籍,后加入外国国籍者):如你系首次申请中国签证,须提供原中国护照原件及护照照片资料页复印件;如你曾获中国签证并持新换发的外国护照申请签证,须提供原外国护照照片资料页及曾获得的中国签证复印件。如外国护照所记载的姓名与原中国护照/中国签证不一致,还须提供有关官方出具的更改姓名的证明文件。   
(五)符合中国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确定的外国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门人才的引进条件和要求,并按照规定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请注意:  
申请人应确保所提供的申请材料真实无误,任何不实、误导或不完整均可能导致签证申请被拒绝或被拒绝进入中国。  
必要时,领事官员可能要求申请人提供补充证明文件,或要求申请人接受面谈。  
领事官员依据申请个案决定是否颁发签证、以及签证的种类、有效期、停留期限和入境次数。  
   
D字签证  
(一)护照:有效期为6个月以上、有空白签证页的护照原件及护照照片资料页复印件1份。  
(二)签证申请表及照片:1份《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证申请表》(V2013)及1张粘贴在申请表上的照片。   
(三)合法停留或居留证明(适用于非坦桑尼亚公民): 需提供在所在国合法停留、居留、工作、学习的有效证明或有效签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四)原中国护照或原中国签证(适用于曾有中国国籍,后加入外国国籍者):如你系首次申请中国签证,须提供原中国护照原件及护照照片资料页复印件;如你曾获中国签证并持新换发的外国护照申请签证,须提供原外国护照照片资料页及曾获得的中国签证复印件。如外国护照所记载的姓名与原中国护照/中国签证不一致,还须提供有关官方出具的更改姓名的证明文件。   
(五)中国公安部签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确认表原件及复印件。  
请注意:  
申请人应确保所提供的申请材料真实无误,任何不实、误导或不完整均可能导致签证申请被拒绝或被拒绝进入中国。  
必要时,领事官员可能要求申请人提供补充证明文件,或要求申请人接受面谈。  
领事官员依据申请个案决定是否颁发签证、以及签证的种类、有效期、停留期限和入境次数。  
D字签证入境中国的外国人,应当自入境之日起30日内向拟居留的县及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办理居留证件。
推荐给朋友
  打印文字稿 全文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