坦卫生部关于为离境人员提供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并发放检测证明的具体办法
2020-07-24 13:12

  7月20日,坦桑尼亚卫生部发布公告,从坦离境人员可根据目的地国家疫情防控要求,在坦定点医疗机构申请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者可获取坦卫生部认证的核酸检测证明。为方便在坦中国公民申请核酸检测,经向坦卫生部门了解,现将申请核酸检测有关要求和定点检测机构等信息公布如下:

  一、拟回国的在坦中国公民即日起可在周一至周五上午9:00后自行前往定点医院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采样。

  二、检测结果将在采样后72小时内由坦国家实验室出具。检测结果为阴性者可获取坦卫生部出具的核酸检测证明,该证明有效期一般为14天。

  三、坦卫生部将把已获取核酸检测证明的人员名单提供给坦边检部门,有关人员离境时需携带核酸检测证明在海关再次盖章认证。

  四、检测费用:坦桑尼亚公民为40000坦先令/人,在坦常居外国人为60000坦先令/人,短期访坦外国人为100美元/人。凭定点采样机构出具的缴费通知单和Control Number到银行缴费。

  五、达累斯萨拉姆市三家定点采样机构:

  (一)Amana Regional Referral Hospital

  地址:Uhuru street 

  电话:0713966476

  (二)Mwananyamala Hospital

  地址: mwananyamala Hospital road 

  电话: 0718768190

  (三)Temeke  Referral Hospital

  地址: Temeke stre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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