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联合国大会第2758号决议的介绍
2021-11-11 21:11

1971年10月25日,第二十六届联合国大会以压倒多数通过第2758号决议,决定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的一切权力,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代表是中国在联合国的唯一合法代表。这是世界上一切爱好和平和主持公正的国家共同努力的结果,标志着占世界人口四分之一的中国人民重新站上联合国舞台,对中国、对世界都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联合国是由主权国家组成的政府间国际组织。联大第2758号决议已从政治上、法律上和程序上彻底解决了中国在联合国的代表权问题。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代表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台湾是中国领土的一部分,这一原则早在50年前已成为国际社会的普遍共识。50年来,联合国系统、各专门机构和联合国秘书处任何涉及台湾的事务均遵循一个中国原则和联大第2758号决议。一个中国的事实不容挑战,联大第2758号决议不容歪曲。

 坦桑尼亚从1969年起就在历届联大要求恢复中国的合法席位,亦是1971年共同发起“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组织中合法权利”提案的23个共提国之一,为推动中国重返联合国做出了卓越贡献。时任坦驻联合国代表萨利姆还在第2758号决议草案的表决环节,成功挫败了个别国家关于保留台湾地区在联合国席位的图谋。中方对此表示感谢和赞赏。中国愿同坦桑尼亚及广大发展中国家一道,共同维护联合国权威,捍卫真正的多边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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